淋雨试验
淋雨试验目的在于确定与淋雨、水喷淋和滴水有关的环境影响,如1)防止水渗入装备的保护罩、壳体和密封垫圈的有效性;2)装备暴露于水中时以及暴露之后满足其性能要求的能力;3)由于淋雨造成装备的任何物理损坏;4)任何出水装置的有效性;5)检验装备包装的有效性等。
淋雨试验适用于评价在贮存、运输/工作期间可能暴露于淋雨、水喷淋或滴水下的装备。
测试标准示例:
1)GJB 150.8A-2009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8部分:淋雨试验
2)…
GJB 150.8A中淋雨试验包含三个程序,分别是程序Ⅰ——降雨和吹雨(适用于户外没有防降雨和吹雨措施的装备,是模拟自然界降雨的试验)、程序Ⅱ——强化(对大型装备进行试验,不能试验降雨和吹雨装置时考虑该程序)和程序Ⅲ——滴水(适用于通常能防雨,但可能暴露于由于冷凝或上表面泄漏而产生滴水的装备)。一般情况下,淋雨试验可以在任何阶段进行,具体顺序要综合评估受试装备寿命期内淋雨环境出现的阶段及其他环境效应来设计。
程序Ⅰ
试验前应检查降雨强度及喷嘴喷雾散布面和喷水压力、风速、喷嘴喷淋方式和压力。
试验设备使用能以GJB 150.8A规定的速率产生降雨的淋雨设备。雨滴的产生应按照受试产品的危害机理和试验目的选择雨滴产生方式。降雨强度可以根据预期使用场所和持续时间加以剪裁,推荐1.7mm/min的降雨强度。
当伴有规定风速的风时,要确保降雨喷洒到整个试件上;根据试件来布置风源位置,以使雨水具有水平方向到45℃的变化,并均匀地扑打在试件一侧面。水平风速应不小于18m/s。
预热:试件与雨水之间的温差能影响淋雨试验的结果。如水和试件间的温差小于10℃,对于密封的试件,在每个暴露周期开始时,应使试件温度加热到高于水温10℃,使试件内部产生负压,可更好地检验密封效果。
吹雨-转动:为使试件所有表面都暴露于试验条件下,试验时试件应转动。标准中规定,预热后一侧面吹风30min后转动试件,预热后,再转动试件,但对于热容量较小的试件,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如试件所有侧面均暴露,可采用四侧面分别进行预热-吹雨-转90°;试件部分侧面暴露,则部分侧面进行预热-吹雨-转90°;或者采用预热后边吹雨边旋转的安装应方式。
程序Ⅱ
本程序不模拟自然降雨,考核受试装备防水性,为其防水性提供一个较高的置信度。试验前应检查降雨强度及喷嘴喷雾散布面和喷水压力、喷嘴喷淋方式和压力。雨滴直径采用0.5mm~4.5mm之间,喷嘴压力为276kPa,每个暴露表面至少喷淋40min,在每个喷淋周期后,需检查试件内部是否有游离水的迹象。
程序Ⅲ
本程序采用分撒管,分撒管外加套聚乙烯套管将小雨滴增大到最大限度,采用的滴水高度应确保水滴的最终速度约为9m/s。将试件按正常工作状态放入试验箱内,并接好所有的连接件和装配件,确保试件和水的温度不小于10℃,必要时可升高或降低水温。
标准中还规定选择本程序时,应使试件以均匀速率承受规定高度不小于1m的降雨15min,在实际试验应用中,与前面提及的“应确保水滴的最终速度约为9m/s”,两者不好兼顾。在2019版的MIL-STD-810H中已经去掉雨滴速度9m/s的要求。故在实际应用测试时,我们可以考虑做适当调整。
综上所述外,除另有规定,淋雨试验所用水都可以是当地水源的水。